中共咸寧市委直屬機關工作委員
中共咸寧市委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前身為成立于1965年10月的中共咸寧地區委員會地直機關黨委,1998年變更為中共咸寧市委市直機關工作委員會,2017年11月,推行“大科室”制,2019年2月,因機構改革更名為中共咸寧市委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F內設辦公室(離退休干部科)、組織科(群工科)、宣傳科。核定人員行政編制11名,設書記1名,由市委領導兼任;副書記3名(其中分管日常工作的常務副書記1名、正縣級);正科級領導職數5名(含直屬機關團工委書記1名、離退休干部科科長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中共咸寧市委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是市委的派出機構,代表市委領導市直機關黨的工作。截止2021年12月,黨組織關系隸屬于市委直屬機關工委的單位有86 個,其中有機關黨委48個、黨總支9個、直屬黨支部29個,所屬黨組織622個,管理的黨員11369名。
按照中共咸寧市委辦公室關于印發《中共咸寧市委市直機關工作委員會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咸辦發〔2002〕13號)文件規定。主要職責如下:
一、制定市直機關黨的建設規劃,分類指導市直黨委機關、人大機關、政府機關、政協機關、法院機關、檢察院機關、人民團體機關及直屬單位黨組織抓好黨的建設工作。
二、指導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同志關于“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進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形勢教育,負責抓好市直機關科級及以下黨員干部的理論、業務培訓,指導市直機關黨員的輪訓工作。
三、指導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負責督促各部門領導干部參加“雙重”民主生活會,定期了解各部門黨員和群眾對領導干部的意見,及時向市委反映各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情況。協助市委有關部門抓好市直機關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對市直各部門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決策及部署進行督促檢查。
四、指導市直各部門機關黨組織配合行政領導做好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機關的思想作風和精神文明建設。
五、抓好市直機關各級黨的組織建設。負責審批新建和改選直屬機關黨組織;負責審批發展新黨員;負責黨員管理和黨務干部培訓;負責市直機關黨建工作的調查研究。
六、領導市直機關黨組織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抓好市直機關黨員干部的黨風黨紀教育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的落實。
七、領導市直機關工會工作委員會、共青團工作委員會等群眾組織的工作。
八、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任務。